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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设计-工程公司思迪恩简述立体构成的形式法则之节奏与韵律
来源: 思迪恩深圳智能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7-07

       灯光设计工程公司-思迪恩人认为节奏与韵律是指同一现象有规律地周期反复或交替,它原本是构成音乐的重要要素,也是音乐产生美感的主要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讲,音乐的艺术感-染-力是从节奏和韵律产生的,这种形式美感在视-觉艺术、设-计艺术、立-体构成中也得到了充分表现。从形式上讲造型艺术与听觉艺术有区别,但从本质上看两者是一致的,节奏与韵律是它们的共性,其差异仅仅是个性。

灯光设计工程公司思迪恩简述立体构成的形式法则之节奏与韵律

       灯光设计工程公司-思迪恩人认为节奏在艺术中通过音、形、色诸多元素以时间性、变化性来体现。时间性是音的运动过程,变化性是指运动过程中的规律性变化。音乐是以乐音的强弱、反复、交替进行系统有序的变化而产生优美的旋律。而视觉艺术、设计艺术和立体构成是以形和色有规律的连续不断地交替和重复产生美感的。节奏感的强弱与构成元素有关,元素复杂节奏感就强烈、丰富,反之亦然。表现节奏感的关键是控制度,控制度恰到好处才不会显得杂乱。

       灯光设计工程公司-思迪恩人认为与节奏密切关系的是韵律。韵律是诗歌和音乐的美感形式,它是指诗歌、音乐中的声韵和节律,无论是诗歌还是音乐都讲究音的和谐,表达出有规律的节奏感,这是由诗歌和音乐的特征所决定的,在艺术中韵律越强烈,其作品越具有艺术冲击力和感-染-力。

编辑: 思迪恩S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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